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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报送单位】: | 2012-08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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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7·21”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,市委、市政府号召在全市范围内发起为我市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捐款活动。7月25日,局党委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为我市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捐款活动的紧急通知》,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。《通知》对捐款时间、捐款原则、捐款方式进行明确,要求党员干部带头,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救灾工作中来。目前,捐款活动正紧张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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